[校内通知]关于开展2009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实施专业分流的通知
时间: 2011-02-21 发布者: 文章来源: 必威 审核人: 浏览次数: 812

各学院(部):
   经学校研究决定,本学期将开展2009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分流工作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1、分流依据参考《关于印发〈苏州大学按大类招生专业培养与分流工作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苏大教[2010]78号)文件精神执行。
    2、此次分流的范围为2009年按大类招生的专业,包括中国语言文学类、新闻传播学类、电子信息科学类、化工与制药类、化学类、材料类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电气信息类、机械类、生物科学类共十大类33个专业(方向)。
    3、2011年3月2日前请各学院(部)根据苏大教[2010]78号文件精神,拟定本学院(部)的分流细则,各学院(部)的分流细则应明确各专业(方向)的分流名额和分流条件,同时提出学院(部)的分流调控措施。
    4、2011年3月5日前请各学院(部)将分流细则的书面文本及电子文档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,经学校审批后统一网上发布。联系人:陆丽;联系电话:65110263;E-mail:lili6@suda.edu.cn。
    5、2011年3月14日~4月1日,各学院(部)按照制定的分流细则组织学生分流,分流结果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,并将具体分流结果加盖学院(部)公章后于4月1日前报教务处注册与选课中心,联系人:胡白妹,联系电话:65117308。
   请各学院(部)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在分流过程中综合考虑专业要求及学生志愿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确保各专业分流工作合理有序的进行。

教务处